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有合法的企业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额;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合伙企业的概念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个体工商户代理,并于本年度7月1日至下一年度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个体工商户,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及经营者住所无法与个体工商户取得联系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