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注册公司,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
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注册公司流程,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其次,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代理注册公司,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
(3)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行为;(4)经批准的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注册公司费用,应当符合经院批准的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三)发行新股须进行审批。股东大会作出发行新股的决议后,董事会必须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四)进行公告。公司经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表及附表。